奖学金
1、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最低每生500元/月,最高每生800元/月。
(2)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均可申请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给学生。一等10000元/年,二等8000元/年。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
(3)学校为所有硕博连读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2、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和“助管”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初复试参考资料
复习资料:《西方经济学》(第6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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