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标准见表三)。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注:对于选择本硕博(硕博一体化)培养方式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国家奖学金,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和获得创新能力认定证书的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定向除外)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生年) |
国家奖学金 |
40%
(其中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
20000 |
一等学业奖学金 |
12000 |
二等学业奖学金 |
30% |
8000 |
三等学业奖学金 |
30% |
2000 |
注:选择本硕博(硕博一体化)培养方式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国家奖学金,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和获得创新能力认定证书的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初复试参考资料
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
复试科目:03103 金融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招收同等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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