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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务硕士

Jilin Huaqiao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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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务硕士

院校对比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是吉林省重点高校。学校创办于1995年;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2007年成为全国民办高校中第一所也是目...   详情>>

所在地区:吉林省

院校性质:其他

院校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官方网址:http://www.hqwy.com/hqwy/

      招生信息

      项目类别 全日制 学制 2年
      招生院系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学费
      年份 学费数据
      2018年
      16000/年
      2017年
      15500/年
      历年招生数据
      年份 招生人数
      2018年
      5人
      2017年
      5人
      历年分数线
      年份 分数线
      2018年
      330/44/66
      2017年
      335/46/69
      项目研究方向
      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公共课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专业课
      303数学三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的助学金。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吉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奖励标准和名额  每年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下发评选比例。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学年6000元,按月发放。

        二、评选对象、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其中休学研究生、委培研究生、档案未到校研究生及其他情况未注册的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评选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审:

        (1)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研究生;

        (3)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研究生;

        (4)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或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三、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为:主管财务审计的副校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计财处处长、研究生院助理以及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组成。下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的组织和评审等工作。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念文

        副组长:黄际英

        组 员:李学峰田宝新 崔崟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彭明新

        成 员:刘玉红 那洪伟 杨丽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应在有研究生的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负责研究生工作辅导员老师负责。

        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申请者进行初评,学院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三)申诉处理(公示期内)

        如果研究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评审材料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份报送教育部,一份存学工部,一份存学院,一份存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2、《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各一式二份。

        五.相关事项:

        1、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

        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具体由计财处负责。

        六:附则

        本细则由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初复试参考资料

        初试:《国际贸易》周启元、谭立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9年

        复试: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版)黎孝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吴佰福、徐小薇格致出版社2011年版

        加试: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盛洪昌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国际金融》刘惠好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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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吉林省

      院校性质:其他

      院校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官方网址:http://www.hqwy.com/hqwy/


      招生信息:

      项目类别 全日制
      学制 2年
      招生院系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学费
      2018年
      16000/年
      2017年
      15500/年
      历年招生数据
      2018年
      5人
      2017年
      5人
      历年分数线
      2018年
      330/44/66
      2017年
      335/46/69
      项目研究方向
      不区分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公共课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专业课
      303数学三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的助学金。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吉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奖励标准和名额  每年按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结合我校具体情况,下发评选比例。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人每学年6000元,按月发放。

        二、评选对象、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其中休学研究生、委培研究生、档案未到校研究生及其他情况未注册的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基本条件

        1.评选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审:

        (1)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研究生;

        (3)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的研究生;

        (4)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或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三、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成员组成为:主管财务审计的副校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计财处处长、研究生院助理以及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人员组成。下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的组织和评审等工作。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念文

        副组长:黄际英

        组 员:李学峰田宝新 崔崟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彭明新

        成 员:刘玉红 那洪伟 杨丽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应在有研究生的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负责研究生工作辅导员老师负责。

        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委员会申请者进行初评,学院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公室。

        (三)申诉处理(公示期内)

        如果研究生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评审材料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份报送教育部,一份存学工部,一份存学院,一份存入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2、《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各一式二份。

        五.相关事项:

        1、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

        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具体由计财处负责。

        六:附则

        本细则由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初复试参考资料:

        初试:《国际贸易》周启元、谭立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9年

        复试:

        《国际贸易实务》(第五版)黎孝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吴佰福、徐小薇格致出版社2011年版

        加试: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盛洪昌主编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国际金融》刘惠好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年版

      复试信息: